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走进模拟法庭
发布时间: 2008-05-31 22:00:37 浏览次数:16  
走进模拟法庭
      (初一(2)班小记者许华倩 虞思齐)2006年12月13日下午,我们初一年级192名同学在学生处阙老师、章老师和5个班的班主任带领下,来到我校德育教育基地之一——浙江警官职业学院。
  我们参观了学院的宿舍,对那严谨的内务肃然起敬,好不羡慕!我们观看了学员会操考试,对他们威武雄壮的英姿大声喝彩,那气势、那阵容充分体现了浙江警院“厚德弘毅明法笃行”的院训,体现了人民司法警官的精神风貌,我们的精神也为之一振,好不痛快!走在学院内的求知路、求博路上,我们似乎也有一种渊博的感觉,仿佛自己也成了一名大学生啦。
  我们进入学院的模拟法庭。审判长、人民陪审员、公诉人、辩护人、书记员、证人以及被告和他的母亲,全是由学员们扮演的,真是惟妙惟肖。在庄严肃穆的法庭氛围里,我们受到一次直观生动形象的知法懂法守法教育。我们初步了解了庭审的基本程序和步骤,包括提出起诉、法庭调查、法庭辩论、法庭教育、最后陈述、宣布判决等几大块。法庭纪律非常严明,庭内法警走路的样子也是一丝不苟,像机器人一样规规矩矩;发言之前都要经过审判长的允许;不许随便讲话、吃东西、抽烟,更不许咆哮公堂。我们还听了起诉书、保证书、辩护词的基本格式和规范用语,原来作伪证(就是说谎骗人)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。控辩双方的法庭辩论更给我们留下深刻印象。
  在休庭的15分钟里,警院学员与我们进行了互动交流,请我们同学回答关于本案以及有关法律基本常识的问题。同学们争先恐后,现场气氛非常热烈,出乎大哥哥大姐姐的意料,他们都对我们的大方、积极参与表示赞赏,并向回答正确的同学赠送了一些精致的小礼品。
  鉴于被告盗窃行为尚属初犯、金额不大(现金100多元、财物价值一两千元)、认罪态度较好、检讨比较深刻,并且是未成年人,法庭采纳辩护人、陪审员的意见,审判长予以从轻发落,判决免于刑事处罚(就是不要坐牢),由法定监护人(就是爸爸妈妈)严加管束。
  走进模拟法庭,让我们全体同学更真切地知道:勿以善小而不为,勿以恶小而为之;让我们更清楚地明白:珍惜自由、远离犯罪需要防微杜渐、警钟长鸣!(原载第55期《育英报》)
 
 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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